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开发建设和管理,内蒙古哲蚌体育产业有限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维护,是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身服务的公益性互联网平台。主要通过手机APP、网页和微信公众号,来实现体育场馆预订、电子健身地图、赛事活动报名、科学健身指导和体育新闻资讯等便民服务,具有功能全面,资源集中,公益性强等特点,可以更大程度为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提供便利,为体育场馆和赛事运营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同时为体育行政部门科学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持。
为满足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发展需求,提升平台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建设高水平、高素质的人才团队,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体育”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台人员运营人员。
一、招聘计划
2018年计划招聘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人员共计10人。详见《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4.年龄按照各岗位需求,最高不超过45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7月23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人员岗位需求表》为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nmgesports@163.com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9日17:30分。
2.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nmge-sports.com,下载《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准确、完整后发到报名邮箱。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在填写时,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经历(工作起止年月、所在单位、岗位)。
4.应聘人员报名时请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等)和邮箱,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报名咨询电话与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6514485
举报电话:0471-6550994
咨询与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邮箱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箱回复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自己邮箱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将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名单将于2018年8月1日在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8月5日,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8号,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身份证(或护照);
2.报名表,一式二份,填写完整(原件);
3.学历、学位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其他证明材料(记者证、工作经历材料等)。
(五)将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要认真按照面试通知单安排自己的面试时间,如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471-6514485
五、面试
(一)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持面试通知单,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达候考室(迟到1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在面试考核人员的监督下,组织应聘人员在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考试的先后顺序,并向应聘人员宣读《考场纪律》。
(三)面试形式为现场问答及实践操作分两部分,分别占总成绩的50%。
1.现场问答:应聘人员须回答与所报岗位有关的2个问题,时间:10分钟;
2.实践操作: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设置的内容进行实践操作,时间:20分钟;
(四)面试成绩择日公布。
六、体检
(一)面试通过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将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务聘用合同(简称“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公司与聘用人员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作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28号,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八、待遇
(一)受聘人员薪酬按照《内蒙古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人员岗位需求表》内的岗位工资待遇实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受聘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三)受聘人员薪酬根据工作业绩逐年提升。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