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体竞字〔2018〕2号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印发
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越野滑雪等
四项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新广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越野滑雪竞赛规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冬季两项竞赛规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竞赛规程》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单板滑雪U型场地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单板滑雪U型场地、单
板滑雪平行大回转、越野滑雪、冬季两项竞赛规程及
补充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18年1月11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单板滑雪U型场地竞赛规程
一、参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7日-29日
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国际滑雪场
二、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三、竞赛项目(8项)
(一)男子组(4项)
个人技术难度规定动作、个人技术种类规定动作、
个人自选动作、四人团体
(二)女子组(4项)
个人技术难度规定动作、个人技术种类规定动作、
个人自选动作、四人团体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2017-2018年度代表所属盟市注册合格,或在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注册系统注册合格。非内蒙古籍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代表所属盟市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方可参加比赛。
(二)参赛年龄
1.男子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子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条件
(一)各盟市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统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全国注册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中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等。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四)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
六、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限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二)必须由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代表队报名参加比赛。
(三)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医等)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4,运动员人数不足4人的单位可派1名工作人员。
(四)团体赛均由4人组成,参赛队数限报男、女各一队。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单板U型场地滑雪竞赛规则》。
(二)个人技术难度规定动作要求运动员按顺序完成规定的五个动作:
1.女子:正脚前刃空中转弯抓板、正脚后刃空中转弯抓板、正脚前刃转体360度抓板、反脚脚前刃转体360度抓板、正脚前刃荡抓板。
2.男子:正脚前刃空中转弯抓板、正脚后刃空中转弯抓板、正脚前刃转体360度抓板、反脚脚前刃转体360度抓板、正脚前刃转体540度抓板。
(三)单板滑雪U型场地个人技术种类规定动作
男、女组个人技术种类规定动作:空中转弯抓板、荡抓板、正脚转体抓板、反脚转体抓板。
注:个人技术种类规定动作必须完成上述规定动作,前后顺序可自行设计和编排。各类规定动作只进行一轮比赛。
(四)单板滑雪U型场地自选动作按规则规定的预赛和决赛方式进行。
(五)团体赛
每队由4人组成。每人分别进行两轮自选动作,得分较高一轮为个人成绩,取其中最佳3人得分之和排列名次。
八、比赛装备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不穿着参赛队统一比赛服装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二)集体滑比赛装备要求
1.滑雪比赛用头盔
2.滑雪比赛用赛服
3.滑雪比赛用手套
4.滑雪比赛用眼镜
赛前将有裁判检查防护装备,没有达到防护装备要求的运动员将不允许上场比赛。
九、奖励和积分办法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
技术代表、评分裁判长、评分裁判员、竞赛长、竞赛秘书、计算长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单板滑雪U型场地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越野滑雪将于2018年1月29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
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请将竞赛规程统一格式的报名表,附件1(电脑打印文档),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至best365官网(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报送)。
联系人:师文亮 0471-3372348、13948106939
电子邮箱:1518853913@qq.com
(二)各参赛队请于1月27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报道1月28日各参赛队进行适应训练。(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三)裁判员于1月26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报到。(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四)1月28日14:30点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
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和接送站,食宿标准180元/人/天,各参赛队需交纳130元/人/天,大会补贴50元/人/天。接送站路线为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乌兰察布机场到凉城县比赛报到地点,每人交往返交通费共60元,请各参赛队提前将到达信息报组委会。
(二)裁判员
1.省外邀请裁判员、技术代表及正副裁判长差旅费以出发地到乌兰察布机场经济舱票价标准报销。
2.其他裁判员差旅费以出发地到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的动车二等座或硬卧票价标准报销。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联系人:闫志光,电话:18947170978
(二)内蒙古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师文亮,电话:13948106939
联系人:刁二丽,电话:18947502768
(三)乌兰察布市体育局
联系人:杜建忠,电话:13847415311
(四)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
联系人:赵润扣:13154744884
(五)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
联系人:冀润生,电话:13904749314
(六)接送站(各代表队、裁判员)
联系人:戈欣欢,电话:15647435254
五、其它事宜
(一)赛会期间各运动队严格按照《运动员行为规范》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队运动员的行为规范和参赛纪律。
(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领队、教练员行为规范》和《裁判员行为规范》等管理要求遵照执行,赛会期间不准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接受任何宴请、饮酒、赌博,如出现一切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三)请各参赛单位收到通知后扫描二维码进入联系群
单板滑雪U型场地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参赛运动员人数: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组别 |
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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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竞赛规程
一、参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7日-29日
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国际滑雪场
二、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三、竞赛项目(8项)
(一)甲组(4项)
男子:大回转、回转
女子:大回转、回转
(二)乙组(4项)
男子:大回转、回转
女子:大回转、回转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盟市与外省交流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且需全国冬季项目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在此期间不得变更注册单位)。如运动员没有在全国冬季项目注册的,但在任何夏季项目全国注册合格且注册单位属内蒙古,并注册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以后,可视为具有资格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2017-2018年度代表所属盟市注册合格,或在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注册系统注册合格。非内蒙古籍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代表所属盟市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方可参加比赛。
(三)参赛年龄
1.甲 组:1999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2.乙 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条件
(一)各盟市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统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全国注册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中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等。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四)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解决。
六、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限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医等)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4,运动员人数不足4人的单位可派1名工作人员。
七、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八、比赛装备要求
(一)各参赛队必须统一比赛服装,不穿着参赛队统一比赛服装的运动员禁止参赛。
(二)滑雪比赛装备要求
1.滑雪比赛用头盔
2.滑雪比赛用赛服
3.滑雪比赛用手套
4.滑雪比赛用眼镜
赛前将有裁判检查防护装备,没有达到防护装备要求的运动员将不允许上场比赛。
九、奖励和积分办法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
十、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
技术代表、裁判长、竞赛长、线路设计裁判员、起点与终点裁判员、计时裁判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单板滑雪平行回转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越野滑雪将于2018年1月29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
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请将竞赛规程统一格式的报名表,附件1(电脑打印文档),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至best365官网(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报送)。
联系人:师文亮 0471-3372348、13948106939
电子邮箱:1518853913@qq.com
(二)各参赛队请于1月27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报道,1月28日各参赛队进行适应训练。(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三)裁判员于1月26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报到。(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四)1月28日16:30点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
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和接送站,食宿标准180元/人/天,各参赛队需交纳130元/人/天,大会补贴50元/人/天。接送站路线为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乌兰察布机场到凉城县比赛报到地点,每人交往返交通费共60元,请各参赛队提前将到达信息报组委会。
(二)裁判员
1.省外邀请裁判员、技术代表及正副裁判长差旅费以出发地到乌兰察布机场经济舱票价标准报销。
2.其他裁判员差旅费以出发地到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的动车二等座或硬卧票价标准报销。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联系人:闫志光,电话:18947170978
(二)内蒙古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师文亮,电话:13948106939
联系人:刁二丽,电话:18947502768
(三)乌兰察布市体育局
联系人:杜建忠,电话:13847415311
(四)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
联系人:赵润扣:13154744884
(五)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
联系人:冀润生,电话:13904749314
(六)接送站(各代表队、裁判员)
联系人:戈欣欢,电话:15647435254
五、其它事宜
(一)赛会期间各运动队严格按照《运动员行为规范》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队运动员的行为规范和参赛纪律。
(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领队、教练员行为规范》和《裁判员行为规范》等管理要求遵照执行,赛会期间不准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接受任何宴请、饮酒、赌博,如出现一切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三)请各参赛单位收到通知后扫描二维码进入联系群
单板滑雪平行回转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参赛运动员人数: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组别 |
项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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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冬季两项竞赛规程
一、参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6日-31日
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国际滑雪场
二、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三、竞赛项目(17项)
(一)甲组(8项)
男子:个人15公里、短距离10公里、12.5公里追逐、4×7.5公里接力
女子:个人10公里、短距离7.5公里、10公里追逐、4×6公里接力
(二)乙组(9项)
男子:个人10公里、短距离7.5公里、10公里追逐、4×5公里接力
女子:个人7.5公里、短距离5公里、7.5公里追逐、4×2.5公里接力、混合接力(女子2×2.5公里+男子2×5公里)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正式运动员或试训满3年以上运动员只能代表其输送单位参加甲组的比赛。
(二)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试训运动员未满3年或短期集训运动员按年龄要求参加甲、乙组比赛。
(三)盟市与外省交流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且需全国冬季项目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在此期间不得变更注册单位),如运动员没有在全国冬季项目注册的,但在任何夏季项目全国注册且注册单位所属内蒙古注册合格的,并注册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以后,可视为具有资格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2017-2018年度代表所属盟市注册合格,或在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注册系统注册合格。非内蒙古籍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代表所属盟市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方可参加比赛。
(五)参赛年龄
1.甲 组: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2.乙 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条件
(一)各盟市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统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全国注册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中必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等。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四)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解决。
六、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限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医等)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4,运动员人数不足4人的单位可派1名工作人员。
(三)盟市与外省交流运动员限报两项(包括接力项目)。
七、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八、奖励和积分办法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
九、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
技术代表、竞赛长、竞赛秘书、线路长、计时裁判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冬季两项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越野滑雪将于2018年1月30日至31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
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请将竞赛规程统一格式的报名表,附件1(电脑打印文档),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至best365官网(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报送)。
联系人:师文亮 0471-3372348、13948106939
电子邮箱:1518853913@qq.com
(二)各参赛队请于1月28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报道,1月29日各参赛队进行适应训练。(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三)裁判员于1月25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报到。(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四)1月28日19:00点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
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和接送站,食宿标准180元/人/天,各参赛队需交纳130元/人/天,大会补贴50元/人/天。接送站路线为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乌兰察布机场到凉城县比赛报到地点,每人交往返交通费共60元,请各参赛队提前将到达信息报组委会。
(二)裁判员
1.省外邀请裁判员、技术代表及正副裁判长差旅费以出发地到乌兰察布机场经济舱票价标准报销。
2.其他裁判员差旅费以出发地到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的动车二等座或硬卧票价标准报销。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联系人:闫志光,电话:18947170978
(二)内蒙古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师文亮,电话:13948106939
联系人:刁二丽,电话:18947502768
(三)乌兰察布市体育局
联系人:杜建忠,电话:13847415311
(四)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
联系人:赵润扣:13154744884
(五)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
联系人:冀润生,电话:13904749314
(六)接送站(各代表队、裁判员)
联系人:戈欣欢,电话:15647435254
五、其它事宜
(一)赛会期间各运动队严格按照《运动员行为规范》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队运动员的行为规范和参赛纪律。
(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领队、教练员行为规范》和《裁判员行为规范》等管理要求遵照执行,赛会期间不准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接受任何宴请、饮酒、赌博,如出现一切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三)请各参赛单位收到通知后扫描二维码进入联系群
冬季两项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参赛运动员人数: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组别 |
项目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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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越野滑雪竞赛规程
一、参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6日-31日
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国际滑雪场
二、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
三、竞赛项目(16项)
(一)甲组(8项)
男子:短距离(传统)、10公里(自由)、双追逐(7.5公里传统+7.5公里自由)、4×7.5公里接力
女子:短距离(传统)、7.5公里(自由)、双追逐(7.5公里传统+7.5公里自由)、4×5公里接力
(二)乙组(8项)
男子:短距离(传统)、7.5公里(自由)、双追逐(7.5公里传统+7.5公里自由)、4×5公里接力
女子:短距离(传统)、5公里(自由)、双追逐(5公里传统+5公里自由)、4×2.5公里接力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正式运动员或试训满3年以上运动员只能代表其输送单位参加甲组比赛。
(二)自治区优秀运动队试训运动员未满3年或短期集训运动员按年龄要求参加甲、乙组比赛。
(三)盟市与外省交流运动员参加甲组比赛,且需全国冬季项目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在此期间不得变更注册单位)。如运动员没有在全国冬季项目注册,但已在夏季项目全国注册合格且注册单位属内蒙古的,且注册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以后,可视为具有资格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需在国家体育总局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2017-2018年度代表所属盟市注册合格,或在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注册系统注册合格。非内蒙古籍全国注册的运动员必须代表所属盟市注册期至2020年6月30日以后,方可参加比赛。
(五)参赛年龄
1.甲 组: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
2.乙 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参赛条件
(一)各盟市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统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全国注册证明。
(二)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项目中须包括心电图、血压、脉搏等。
(三)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残保险。
(四)在比赛期间运动员如出现意外伤、病、残事故,由参赛单位负责解决。
六、参加办法
(一)每名运动员只限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工作人员(包括领队、教练、队医等)与运动员人数比例为1:4,运动员人数不足4人的单位可派1名工作人员。
(三)盟市与外省交流运动员限报两项(包括接力项目)。
七、竞赛办法
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八、奖励和积分办法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规定。
九、裁判长和仲裁委员会
技术代表、竞赛长、竞赛秘书、线路长、计时裁判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选派。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越野滑雪比赛的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越野滑雪将于2018年1月28日至29日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
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队请将竞赛规程统一格式的报名表,附件1(电脑打印文档),于2018年1月17日前报至best365官网(电子版、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同时报送)。
联系人:师文亮 0471-3372348、13948106939
电子邮箱:1518853913@qq.com
(二)各参赛队请于1月26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报道,1月27日各参赛队进行适应训练。(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三)裁判员于1月25日到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报到。(需要接送站请提前5天联系接待人员)
(四)1月27日19:00点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地点另行通知。
三、经费
(一)各参赛队
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和接送站,食宿标准180元/人/天,各参赛队需交纳130元/人/天,大会补贴50元/人/天。接送站路线为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乌兰察布机场到凉城县比赛报到地点,每人交往返交通费共60元,请各参赛队提前将到达信息报组委会。
(二)裁判员
1.省外邀请裁判员、技术代表及正副裁判长差旅费以出发地到乌兰察布机场经济舱票价标准报销。
2.其他裁判员差旅费以出发地到集宁南火车站、乌兰察布火车站的动车二等座或硬卧票价标准报销。
四、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
联系人:闫志光,电话:18947170978
(二)内蒙古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师文亮,电话:13948106939
联系人:刁二丽,电话:18947502768
(三)乌兰察布市体育局
联系人:杜建忠,电话:13847415311
(四)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国际滑雪场快捷酒店
联系人:赵润扣:13154744884
(五)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岱海镇爱琴海假日酒店
联系人:冀润生,电话:13904749314
(六)接送站(各代表队、裁判员)
联系人:戈欣欢,电话:15647435254
五、其它事宜
(一)赛会期间各运动队严格按照《运动员行为规范》有关要求管理好本队运动员的行为规范和参赛纪律。
(二)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领队、教练员行为规范》和《裁判员行为规范》等管理要求遵照执行,赛会期间不准教练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接受任何宴请、饮酒、赌博,如出现一切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三)请各参赛单位收到通知后扫描二维码进入联系群
越野滑雪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参赛运动员人数: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组别 |
项目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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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