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集中规范做好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17〕1271号)要求,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已通过自治区财政厅审核批复,现将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体育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自治区体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研究制订自治区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2.研究自治区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自治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4.统筹规划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自治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主办自治区综合性比赛;归口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6.统筹规划自治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7.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自治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8.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区性体育社团的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系统下设行政单位1户(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本级),事业单位18户(2个不汇总),其中:全额事业单位15户(1户不汇总);差额事业单位1户;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户(不汇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户。18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文化活动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总会(参公)、内蒙古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会计集中审计核算中心、内蒙古体育馆、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管理中心(部分差额)、内蒙古赛马场(差额)、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分自收自支)、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武川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管理中心、best365官网、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不汇总)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不汇总)、内蒙古自治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自治区体育局年末实有人员1273人,在职人员886人;离退休38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34人、事业在职人员85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在校学生2085人(含一体化学生)。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新进管理人员及新招收转正运动员,离退休人员比上年增加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初预算收入为15,32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062.50万元,非财政收入259万元,全年决算收入数为55,506.22万元,决算支出数52,871.64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是由于2016年追加了彩票公益金、各类专项资金、人员调资及经营收入的增加等。决算支出数小于决算收入数的主要原因是冬管中心冰上建设经费预付资金3000多万元未实现支出。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5,346.68万元,支出总计55,346.6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912.31万元,增长19.19%;支出增加8,912.31万元,增长19.19%。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追加了彩票公益金、各类训练比赛专项资金、人员调资及新增基本建设经费等。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5,50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20.86万元,占96.96%;事业收入109.53万元,占0.20%;经营收入888.43万元,占1.60%;其他收入687.40万元,占1.2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2,87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77.71万元,占28.90%;项目支出36,432.88万元,占68.91%;经营支出1,161.05万元,占2.2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820.86万元,支出总计53,820.8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9,008.22万元,增长20.10%;支出增加6,663.07万元,增长32.98%。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追加了彩票公益金、各类训练比赛专项资金、人员调资及新增基本建设经费等。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84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49.92万元,占61.44%;项目支出9,195.55万元,占38.56%。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649.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74.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19.72万元、津贴补贴1894.20万元、奖金5.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5.76万元、伙食补助费2392.79万元(运动员教练员伙食费)、绩效工资1942.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72.26万元(外聘专家及教练员薪酬)、离休费121.26万元、退休费1648.18万元、抚恤金35.69万元、生活补助23.01万元(遗属生活费)、医疗费25.14万元、助学金57.35万元(体育职业学院在校学生补助费)、住房公积金486.20万元、购房补贴77.30万元、采暖补贴236.81万元,较上年减少49.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支出减少;公用经费2,975.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19万元、印刷费21.31万元、水费116.16万元、电费211.58万元、邮电费50.24万元、取暖费434.53万元、物业管理费328.93万元、差旅费282.53万元、维修(护)费187.13万元、租赁费9.8万元、会议费20.50万元、培训费0.6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620.97万元、劳务费31.40万元、委托业务费141.39万元、工会经费39.79万元、福利费38.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59.47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6.67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66.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减少388.8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压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拨付缩减。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25.60万元,支出决算为248.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13.0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1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25.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增加了组团参加里约奥运会的出国费用,二是外出训练比赛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增加,三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削减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48.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3.41万元,占53.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43万元,占45.58%;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占0.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3.41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累计36人次。主要用于组团参加里约奥运会的出国费及裁判员出国培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3.43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加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费用,车均运维费1.60万元,较上年减少116.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削减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00万元,接待2批次,共接待16人次。主要用于外国体育代表团或省市体育局来访。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09万元,比2015年增加38.51万元,增长32.75%。主要原因为2016年增加公车改革补贴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8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46.41万元,比2015年增加2,826.63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备战全运会新增训练器材及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416.48万元,比2015年增加9,666.55万元,增长351.52%,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建马术馆基本建设采购及赛马场维修改造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21.47万元,比2015年增加3,491.43万元,增长811.89%,主要原因是竞技体育赛事活动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开展。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2辆,比2015年均未增加,主要原因是执行公车改革政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比2015年增加1辆,主要原因是赛马场场地用车由其他用车调整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场地专用车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赛马场场地用车调整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主要是自治区武川训练基地管理中心运动公寓锅炉设备及自治区球管中心中央空调、消防设备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匹,主要是自治区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比赛马匹。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绩效目标项目总共56个项目,本级为11个项目,二级单位为45个项目;均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编制,2017年2月9日进场工作,此次绩效评审工作是根据2016年预算项目的实际支出明细且与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具体业务性质,对设置绩效目标及各项指标对各处室给予具体相关方向性的指导,并对各项指标能够细化、量化,使其符合财政的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同时各部门人员进一步的了解绩效工作,提高各项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岳俊茹 联系电话:0471-6396089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附表01-08)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收入决算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pdf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6年支出决算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