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办、自治区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完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对2016年提案办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转发相关通知,委派专人分管,积极组织实施,及时督察督办,确保及时高效地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我局共收悉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共8件,包括1个重点办理建议提案——《关于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提案》(0057);7个普通提案,《关于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提案》(0019号)、《关于加快马产业发展的提案》(0041号)、《关于打造内蒙古马文化体育旅游精品项目的提案》(0146号)、《关于在居委会设立专职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型岗位的提案》(0167)、《关于免费开放中小学校体育场馆服务社会的提案》(0392)、《关于进一步加强旗县市业余体校工作的提案》(0420号)、《关于加快内蒙古体育产业发展的提案》(0711号)。截至7月30日,全部按时办结。
一、领导重视,责任分工明确
一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抓。今年,收到建议提案后,在对全部建议提案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我们根据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将建议提案具体分工到每一位分管局长。二是确立目标,认真实施。为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完成时间、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明确要与提案人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和标准,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办理的方法举措,拟写建议提案回复,确保提案人满意。三是征求意见,确保满意。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沟通,多次通过电话联系等方式议事,提案办理完成后,及时征求提案人的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寄送给提案人。
二、准备充分,办理工作迅速
一是组织具体承办人进行业务培训。收到建议提案后,我局组织承办处室负责人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办、自治区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办理制度、办理分类等要求,强调了建议提案答复的撰写等工作细节,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政协提案办理流程。为进一步理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我局完善了政协提案办理流程,明确了组织协调、接收、分办、确认、联系建议提案人等办理步骤,从阅批、办理、督监、审核、回复等方面进行全程规范,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严肃性。三是建立全局联办联动机制。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派员参加,集中人力,分工协作,定时间、定任务,实现了联办联复,快办快结。
三、加强督促,定期进行检查
加强督办是提高议案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关键环节,局办公室作为具体督办科室,随时掌握各承办件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议案,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了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了办理进度,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承办数量多、任务重、进度慢的部门进行督办,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每件提案落到实处。
四、注重实效,确保提案人满意
为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在办理前及时与提案人联系,进一步了解提案人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在调查了解的前提下,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在办理中,针对每一份建议提案,在办理过程中与提案人多联系、多沟通,在取得基本共识后,根据提案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回复后,认真了解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评价,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加强走访调查,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在与提案人密切联系的基础上,加强对广大群众的走访、调查工作。对提案人提出的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在办理过程中,着重加强对同类问题的调查、分析、解决的力度,确保建议提案办理的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