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自治区体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自治区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推动和指导全区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全面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并指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统筹规划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主办自治区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区性比赛、裁判员队伍和体育外事活动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组织指导业余训练、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区性体育社团的工作。
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产业项目,培育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
负责对18个直属单位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总会、体质监测及人事、财务等工作方面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1、机构情况
自治区体育局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体育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自治区体育局预算汇编单位共18个,基本情况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机关)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直属17个事业单位中,内蒙古体育总会为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事业单位。
体育职业学院、射击射箭马术运动管理中心、田径柔道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摔跤拳击跆拳道举重运动管理中心、球类运动管理中心、冬季项目运动管理中心、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武川训练基地管理中心、内蒙古体育馆、会计集中审计核算中心、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老年体育协会文化体育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体育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赛马场为差额补贴事业单位。
内蒙古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目前是财政厅一级预算单位。
2、人员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核定编制数1538人,其中:行政编制40个,事业编制1498个。截止2016年11月底,我局实有在职行政人员33人,实有在职事业人员993人,离退休人员384人。
二、2017年预算情况
(一)2017年体育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1、做好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持续推进自治区足球改革发展试点工作。设立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专门培训学校,开展实地培训和远程教育。加强女足队伍建设。备战2017年全运会和青运会等赛事。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国际青少年足球夏令营和冬令营、中蒙俄(中俄蒙)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等赛事活动。进行足球科研课题研究,开展足球调研工作。组织举办足球工作会议、足球盛典、国际足球论坛。建设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国家北方足球训练基地演播馆、足球精英中心,以及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足球训练和青少年活动基地。
2、做好群众体育工作。组织开展“欢乐草原”全民健身大会、“美丽草原”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展示大会等活动,广泛开展“一地一品牌,一地一特色”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和“科学健身草原行”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城市“10分钟健身圈”建设,重点建设11个苏木乡镇多功能全民健身馆、为社区全民健身站点配置健身器材200套,建设改造智能化体育广场、公园健身活动中心3个,在西部盟市建设5个拼装游泳池。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3、做好竞技体育工作。建设自治区冰上运动训练中心。积极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各类比赛,做好教练员、裁判员培训、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改善青少年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推进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组织重点项目精英训练营。参加第七届中俄蒙三国青少年运动会。建设内蒙古体育医院、内蒙古马术馆、国家体育总局亚高原重点实验室。成立体育竞赛训练培训服务公司。做好运动训练所用专项器材、服装、马匹购置工作。
4、做好体育产业工作。建立全区体育产业基本单位名录库。举办2017年中国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举办第四届内蒙古(国际)马术节,承办全国速度马大奖赛,举办青少年马术培训班。做好实景剧《永远的成吉思汗》演出工作。组织举办俄哈中丝绸之路越野拉力赛、跨越内蒙古汽车集结赛等汽车摩托车赛事。做好赛马场等训练场馆改造维修工作。
5、做好对外交流工作。选拔人员赴国外培训、参赛,加强与蒙古、俄罗斯、英国、德国、巴西等国家的体育交流合作。举办中俄蒙国际飞镖邀请赛和钓鱼赛等国际交流赛事。
6、筹办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7、筹办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
8、做好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的备战训练和组织参赛工作。
(二)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87.4万元、事业收入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1.4万元,项目支出11518万元:重大赛事奖励2064万元,体育综合运转保障5436万元,体育产业发展18万元,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资金4000万元,测算明细如下:
1、备战奥运会和备战全国十三届运动会经费1000万元:2017年是天津全运会举办年、我们将举全力保障参赛运动员在训练器材、出国训练比赛、运动营养、康复、科研方面给予全方位的保障,争取更多的运动员赢得奥运会、全运会席位,为国争光、为自治区争荣誉。各中心运动员专业训练服装器材经费293万元,承办国内国际比赛及参加国内国际比赛运动员、教练员、工作人员差旅费,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医务人员、运动员参加培训经费等2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万,印刷比赛秩序册等材料费20万元,构建运动员、教练员网络信息系统经费30万,外聘专家劳务费200万元,武川训练基地保障运动员冬训经费180万元。
2、体育赛事参赛、全民健身活动经费567万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抓好自治区特色品牌全民健身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素质大赛经费12万元;全民健身启动仪式-毅行者健步大会经费38万元;“欢乐草原”-全民健身大会经费81万元;全国登山步道系列赛—呼和浩特站活动经费50万元;参加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总工会及体育局举办的全民健身活动经费10万元;购买社会体育指导员服装及购买体育全民健身器材经费277万元;举办会议培训等经费49万元;参加及举办各类健身活动比赛差旅费50万元。
3、体育赛事参赛、举办青少年体育活动经费350万元。“中俄蒙”三国运动会已举办了六届,三个国家轮流举办,2017年是第七届在蒙古国举行,内蒙古组团参赛经费150万元;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 “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内蒙古分会场系列青少年冰雪活动,七站地共计90万元;全区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活动经费20万元;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会经费14.7万元;工作人员差旅费40万元;办公费5.3万元;网络维护费及软件购置经费30万元。
4、 24个项目队训练及对运动员政策性补助1825万元。具体包括:24个项目队保障训练比赛经费725万元;对运动员政策性补助及运动员伤病治疗1100万元。
5、体育产业工作经费18万元。规范内蒙古体育产业市场的日常工作经费18万元。
6、全区体育工作会议8万元。按照内党办发〔2014〕13号《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会议费8万元。
7、马术队马草料购买经费400万元。
8、自治区体育局会计集中审计核算中心业务费60万元:
9、自治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经费27万元。使用非税收入返还支出32万元。
10、老年体协经费500万元(实际本级留用200万元),承办各项老年人活动20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70万元),举办自治区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经费30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270万元)。
11、重大赛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资金2064万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体育局关于印发《运动员 教练员参加国际重大比赛和全运会取得成绩奖励办法》的通知(内财教〔2009〕136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6年重大赛事运动员教练员奖励资金进行测算。
12、内蒙古体育馆运行维护费598万元,使用非税收入返还支出140万元。
13、球类管理中心经费29万元,其中:业务经费18万元、西部12省市乒乓球比赛经费11万元。
14、中央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240万元。
15、本级基本建设经费4000万元。
16、事业收入13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说明
2017年预计体彩销量达到50亿元,提取公益金约15亿元(公益金提取按照销量的30%计算),上缴中央7.1亿元,自治区和盟市分别使用3.6亿元,盟市使用3.5亿元,2017年自治区本级使用预算控制数为33603万元,自治区本级23745万元,下拨盟市9858万元。
1、群众体育5790万元
(1)建设2017年度全民健身工程4160万元。为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完善并提升公共体育设施功能,“十三五”期间,实现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苏木乡镇多功能健身馆1650万元(转移支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和“十三五自”治区社会公共体育公共设施建设实际需要,为社区全民健身站点配置健身器材2510万元。
(2)全民健身特色品牌活动500万元(转移支付)。
(3)全民健身活动经费870万元(转移支付550万元)。举办具有少数民族特色、地域特色和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赛事活动,传承和弘扬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达到增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体质、促进身心健身的目的。
(4)国民体质监测经费100万元。促进智能测试与传统测试的高度融合,提高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水平,推进不同人群国民体质测定工作和体育锻炼达标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促进健康内蒙古建设。
(5)开展健身气功活动160万元。组队参加全国健身气功各类比赛、开展自治区健身气功培训、举办各类活动。
2、竞技体育7527万元
(1)竞技体育重点项目运动员营养康复品400万元。根据各项目的特定性,需要的营养品品质和品牌也不同,消耗速度也不同,根据各项目队报的数量和品牌相应采购,保证运动员的营养和身体都达到一定的竞技水平。为自治区增光添彩。为各项目中心购置营养品费。
(2)科研、反兴奋剂设备经费450万元。运动员的科学研究和反兴奋剂研究都已经在竞技体育项目上得到了肯定,对于反兴奋剂全世界都在严格的控制,我局更是把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都提高到一定高度和认识上,2017年的全国运动会,我局对科研和反兴奋剂更是不容疏忽。
(3)网络信息化平台30万元。根据总局和全国各省市的先进经验,对于竞技体育信息化管理现在已经是一个模式,我区更应在网络信息化上加大投入力度。
(4)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经费400万元。我区成功申办了2020年全国冬季运动会做主要承办地,不但拉动自治区经济体系的加快发展更是为了我区竞技体育人才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平台。坚持贯彻落实中央方针,“三亿人上冰雪计划”我们将变资源优势为运动优势,发展壮大冬季项目。
(5)盟市联合办队经费770万元。 为了增加各盟市培养青少年后备人才的积极性,为青少年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做贡献,与盟市联合办队。
(6)备战、参加2017年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5477万元(其中:转移支付853万元)。
3、青少年体育2065万元
(1)盟市(旗县级)体校建设经费60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440万元)。为夯实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完善曲棍球青少年训练体系。通过竞赛选拔重点运动员参加青少年集中训练营。计划学校在年度锦标赛中要求组队参赛。提高项目队优秀运动储备,发现有天赋的运动员。促进我区优秀项目队人才梯队建设。
(2)青少年组织创建经费895万元(其中:转移支付700万元)。创建自治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自治区级示范俱乐部100万元;创建自治区级青少年足球俱乐部57所,资助足球训练器材145万元:组织篮球、排球特色学校参加全国比赛及服装经费650万元。
(3)青少年体育竞赛经费57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350万元)。全区青少年锦标赛是我区在青少年中最高级别的赛事共有38大项。
4、场馆维修建设经费5198万元
新建马术馆1000万元,武川训练基地综合训练馆1000万元,赛马场维修改造300万元,内蒙古冰上项目训练中心建设2000万元,体育场馆维修费748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50万元。
5、体育产业905万元
2017年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500万元(其中:转移支付300万元);体育旅游200万元(转移支付);体育产业统计80万元;内蒙古汽车集结赛等经费125万元。
6、其他重点项目12118万元
体育宣传620万元;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200万元;参加全国老年人活动比赛,开展自治区级体育活动300万元(转移支付);参加第三届中俄蒙国际老年人运动会60万元;互联网+全民健身660万元;足球发展基金2000万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1900万元;体育发展基金500万元;体育扶贫2680万元(转移支付);财务软件开发60万元;各类体育活动运行保障265万元;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800万元;足球活动经费2000万元(转移支付1310万元);体育社会科学研究经费73万元等(转移支付25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33603万元,其中:群众体育经费17806万元、竞技体育经费15797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