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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17 19:05 作者:内蒙古体育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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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体育法>办法》第十五条:自治区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考核、认证。《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健身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五)管理、培训、考核、评定社会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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