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门户网站! http://www.nmgsports.gov.cn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网站旧版入口
对不具备条件从事国民体质测定行为的处罚
───
发布时间:2015-04-17 18:57    作者:内蒙古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不具备条件从事国民体质测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分享到:
0
〖文章来源:内蒙古体育局〗〖责任编辑:内蒙古体育局〗〖打印〗〖关闭





Copyright(c)©2013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主办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办公室承办
地址:内蒙古体育局 电话:0471-6397439  ICP备蒙ICP备1020063
内蒙古体育局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